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烟台亚通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烟台亚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亚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州支行(以下简称“齐鲁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已实际为烟台亚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80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烟台亚通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025年2月28日公司与齐鲁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最高额保证合同》,在保证责任期间内,为烟台亚通在齐鲁银行的本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事项无反担保。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最高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2亿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有效期自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编号为 2024-021号、2024-026号和 2024-036号的公告。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制作的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设备研发;金属制作的产品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保证期间:对于贷款,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笔贷款到期后三年止。对于保函,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依据保函对外支付约定金额后三年止。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分笔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后三年止。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后三年止。
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止。
担保范围: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基于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担保财产保管费、查询费、公证费、保险费、提存费、实现债权及担保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本次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的策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做担保的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其他子公司做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的需要;同时做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企业能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8,550.59万元(全部为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15%,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做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